(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路中障礙物體線,用以表示路上之障礙物體,促使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
路中障礙物體應劃設本標線,並視需要在障礙物前方之路面上,設置第一百五十六條近障礙物線。
本標線為黃黑相間斜紋線,線寬十公分至三十公分,自上至下向路心或右傾斜四十五度,其高度距地面為一百八十公分。
為促進夜間行車安全,本標線得加裝危險標記。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