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84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編 一般鐵路 › 第四章 運轉 › 第四節 運轉速度 第84條 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區間運轉之列車,越過閉塞號誌機之險阻號誌顯示處所進行時,應確認前途視距,以每小時十五公里以下之速度注意運轉,準備隨時停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