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3-1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一編 總則 第3-1條 鐵路機構應對行車人員施予訓練及管理,並訂定值勤作業規定。前項值勤作業規定應報交通部核定後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