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1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編 一般鐵路 › 第六章 行車事故之處理 第122-1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下列情事: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或撞觸。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前項第三款所稱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 本條定義的名詞 重大行車事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