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13條 法規: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章 立體交叉及平交道設置標準 第13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第四種鐵路平交道之瞭望距離依左表規定。但因地形或環境所限,不能達到表列瞭望距離標準時,應將平交道予以升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