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第14條 法規: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4條 購置住宅借款人員在借款繳清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收回權狀,並解除付款保證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