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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購置之住宅,應繳納之稅捐、水電、修繕、管理、以及其他有關之費用,統由購置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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