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9條 法規: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9條 符合第五條及第六條參訓資格條件人員,經發現其遴選之評定項目漏未評分或各項評分及積分計算錯誤,致應列入而不及列入當年度受訓時,除有可歸責事由者外,得經各事業機關(構)召開甄審委員會審核後,於下次舉辦時直接調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