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本處遊憩課職掌如下:一、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及執行事項。二、觀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事項。三、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事項。四、觀光遊憩及解說宣傳資料之編印事項。五、遊憩、解說志工之培訓及管理事項。六、其他有關遊憩及解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