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法規: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工程處得設科、中心、室、段,並得應業務需要設監工站,如附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