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7條 發電設施或輸變電設施之鄰近地區分跨不同縣市者,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依附表所定公式計算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比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