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第13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13條 員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受領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二、褫奪公權終身者。三、背叛中華民國經通緝有案者。四、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