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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第七條所稱因公傷病係指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而言:一、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以致傷病。
二、因特殊之職業病。
三、因辦公往返或工作處所遭受不可抗力之危險以致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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