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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退休員工之退休金領受權喪失或停止後,如有矇混冒領情事,除追繳冒領之退休金及證書外並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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