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1條 法規: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條 本標準依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十三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