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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88條

自來水事業擴充、更換或拆除其主要設備時,應備具詳細計劃圖說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其有關水利法所規定之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並由主管機關核轉水利主管機關核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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