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第14條 法規: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4條 再生水開發案經查驗合格後,再生水經營業應檢具依建築法令、消防法令及環境污染法令規定所取得之執照、許可或同意,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運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