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加強水資源、溫泉之管理及永續利用,特依水利法第八十九條之一規定,設置水資源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