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相關法規 商品檢驗法母法 第4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稱進入市場,指陳列、銷售、安裝或使用。 本條定義的名詞 進入市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