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相關法規 商品檢驗法母法 第18條 經公告為隨時查驗之商品,由標準檢驗局隨時向生產廠場取樣或市場購樣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