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第11條 法規: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11條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經撤銷或廢止者,報驗義務人自撤銷或廢止日起一年內不得依本辦法報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