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第8條 法規: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8條 補助計畫通過評審後,受補助單位得視實際需要,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預撥五成補助款。依前項規定申請預撥補助款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預撥補助款申請書。二、申請預撥補助款承諾書。三、領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