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7條 混合包裝商品應標示各種定量包裝商品之總件數及單件淨含量。但外包裝可清楚目視個別商品件數者,得不標示總件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