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25條 法規: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25條 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