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產業目 相關法規 電子簽章法母法 第2條 司法院或法務部依本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公告,應副知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