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98條 法規:著作權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七章 罰則 第98條 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其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沒收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