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102條 法規:著作權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七章 罰則 第102條 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對於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六條之一之罪,得為告訴或提起自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