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103條 法規:著作權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七章 罰則 第103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對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製版權,經告訴、告發者,得依法扣押其侵害物,並移送偵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