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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明創作獎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參選國家發明創作獎之得獎者,其專利權經撤銷,或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有抄襲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專利專責機關應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得之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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