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14-1條 法規: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14-1條 使用人為專利電子申請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專利專責機關公告之電子傳達替代方式為之:一、專利電子申請文件電子檔超過專利專責機關公告之限制。二、專利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故障而依第十三條規定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