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 第4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4條 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之範圍,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條之規定認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