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學術機構,指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或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核定補助之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立機關(構)、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及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均為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 本條定義的名詞 學術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