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8條 為推動遊戲軟體分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採取下列措施:一、公布分級參照表,供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參考。二、就分級有疑義之案件,邀請相關專家及團體代表進行評議。三、評選優良之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並給予獎勵。四、協助民間團體成立第三公正單位,提供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處理分級必要之協助或輔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