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991條一個以上發電電源系統與源自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經常電源併聯運轉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前項規定應由合格人員辦…
- 第992條在每個用戶總開關箱內或其明顯可視及範圍內,應有標明多重電源之警語,及標明建築物每個電源隔離設備位置之耐久標識,且與其他現…
- 第993條連接至用戶總開關電源側之發電電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併聯之發電電源連續電流輸出額定總和不得大於進屋線之安培容量。但依第九…
- 第994條併聯發電電源之輸出,得連接至用戶任一配電箱內含其他電源之用戶總開關負載側。前項配電箱內設備或引接幹線,由經常電源及其他電…
- 第995條電力監控系統應為可監控一個以上發電電源系統、儲能系統及其他設備之輸出。電力監控系統應能限制其所供電之匯流排及導線之電流及…
- 第996條發電電源與經常電源併聯運轉者,其電壓、波形、頻率應能相容。有同步發電機併聯運轉時,應具備可維持同步之必要設備。
- 第998條發電電源輸出電路導線應裝設隔離設備,以隔離其他電源系統之導線,且該隔離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為下列型式之一:(一)手動…
- 第999條併聯電路之導線線徑及電流計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電路最大電流應為發電電源連續輸出電流額定。二、除本規…
- 第1000條併聯系統之過電流保護裝置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發電電源輸出電路及設備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輸出電路連接至多個電源,應有過電流…
- 第1001條併聯系統若依第九百九十三條第五款規定裝設接地故障保護者,其輸出應連接至接地故障保護裝置之電源側。所有接地故障電流源流經之…
- 第1002條當併聯系統欠相時,發電電源設備輸出電路應能自動隔離所有併聯系統非接地導線,直至所有相線恢復正常時始得再連接。但發電電源設…
- 第1003條併聯系統之單相發電電源連接至三相電力系統者,應限制連接點之不平衡電壓在百分之三以下。併聯系統之三相發電電源在電壓欠相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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