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棚及製片廠之幹線選用依下列規定選定:
一、表六八八規定之需量因數得用於攝影棚或製片廠之場景照明之最大可能連接負載,以選定主場景開關盤、場景配電站或場景燈光控制盤所有固定安裝之幹線。
二、可攜式幹線得採用最大可能連接負載百分之五十之需量因數。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88條
第五章 特殊場所 › 第十七節 電視攝影棚、電影製片廠及類似場所
第6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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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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