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材質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盒及管槽配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為耐腐蝕性者,或內外面鍍鋅、上釉或使用其他防腐蝕處理。
二、應有足以承受所裝設備或導線之強度及硬度。
三、每一具金屬製線盒或管盒應有可供連接設備接地導線用之設施;該設施得採用螺紋孔或同等方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6-12條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 第二節 之一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盒、手孔及配件
第196-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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