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19條 法規: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9條 噴霧劑化粧品製造場所,應具備下列設備:一、調合容器。二、加壓充填設備。三、漏氣檢查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