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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乳劑化粧品製造場所,應具備下列設備:一、攪拌乳化設備。
二、調勻設備。
三、定量充填(分裝)設備。
前項化粧品製程有加熱必要者,應設加熱裝置;有過濾必要者,應設過濾裝置;有冷卻必要者,應設冷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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