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法規: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基本資料,危險物品之範圍、化學文摘社號碼、聯合國編號、中英文名稱、分子式、數量、用途、放置方式及放置位置(含配置圖,如附圖一),其格式如附表二。前項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應一併提供工廠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如附圖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