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三章 港埠經營 第21條 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營運前,應檢具營運管理計畫書,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後核定之。前項營運管理計畫書,應包括營業計畫、業務管理計畫、營運財務計畫、建築物、設施與設備清冊、組織人力使用計畫及相關計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