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緊急時期,中央主管機關得採行下列石油管制措施:一、限制或禁止石油輸出業輸出石油。二、命石油煉製業調整煉製石油種類或數量。三、命石油輸入業調整輸入石油種類或數量。四、禁止石油業囤積石油。五、其他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