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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實施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者,該土地之開發人、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於施工或使用階段,應防範地質災害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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