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 第9條 法規:土石採取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土石採取之許可 › 第一節 申請許可之條件 第9條 申請之土石採取區土地為公有者,土地管理機關得出租或同意使用,並收取租金或使用費。前項租金或使用費,除海堤區域以外之海域採取土石免計收外,依該管理機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