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受理各類報驗發證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應施檢驗商品申請免驗案件之核辦及追蹤管理事項。
三、核發各類證書使用之鋼印、驗對驗訖章、取樣章等管理事項。
四、檢驗商品核發各項證書與不合格通知書及單照、證書之保管事項。
五、檢驗不合格案及違規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
六、各類規費之核計、催繳事項。
七、出口商品港口驗對事項。
八、應施檢驗商品之廠商印鑑卡之核辦、輸出品產地證明書及UL標籤查驗證明書之核發。
九、各類標識之領取、管理、分配與使用、統計事項。
十、檢驗制度、檢驗行政之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
十一、標準資料之提供、消費者服務與業者意見調查及聯繫溝通等事項。
十二、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本分局分局長綜理分局業務,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
- 第4條本分局設第一課、第二課、第三課、第四課、第五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單位。
- 第5條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電機、電子、機械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
- 第6條第二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工礦產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之工礦產品類檢驗及技術…
- 第7條第三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
- 第8條第四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實施等事項。三、度量衡…
- 第10條秘書室置秘書三人或四人,其中一人主導秘書幕僚參謀作業並綜核文稿,其餘秘書兼辦依本分局特性予以分工,負責督導、審核及主導規…
- 第11條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人事規章及人事興革之研究、策劃、建議事項。二、組織編制、辦事細則及分層負責之研擬事…
- 第12條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會計統計業務之策劃推動及制度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二、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
- 第13條政風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 第14條配合台東地區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商品檢驗及度政業務需要,本分局設台東辦事處,置綜理業務主管一人,由本分局正式編制人員派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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