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資源地質組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內外水文地質之調查研究。二、水文地質圖及說明書之測製及更新事項。三、地下水資源水文地質之觀測、調查及研究。四、水文地質敏感區之地質觀測、調查及研究。五、水文地質之試驗分析事項。六、地球物理探勘及技術之研究。七、地球化學探勘及技術之研究。八、水資源經營之地質調查研究。九、地質材料資源調查研究。十、金屬礦產資源之地質調查研究。十一、能源資源之地質調查研究。十二、溫泉地質調查研究。十三、資源地質資料庫之建置及管理。十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