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業務計劃之審議。
二、各事業專案計劃之審議。
三、各事業資本額增減之審議。
四、各項投資事業之督導。
五、各事業資金籌措之研議。
六、各事業財務處理案件之核辦。
七、各事業重要合約與國外合作方案之審核。
八、各事業申請外匯之核轉。
九、各事業有統籌必要產品售價之審定。
十、其他有關業務經營及財務事項。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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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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