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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會設會計室,依法辦理本會會計、歲計事務,並兼辦統計事務,所需人員,就本規程第十五條所定人員中派充之。
各事業歲計、會計、統計事項之管理仍由本部會計處、統計處分別掌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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