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第三組掌理左列事項。一、各事業人力計劃之審定。二、各事業人員甄審制度之研究。三、各事業人員培植與訓練計劃之核定與推動。四、各事業人力運用之檢討分析。五、各事業人員激勵制度之研究。六、其他有關各業人力發展制度之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