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1條 法規: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條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七條第四項及羈押法第六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