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第8條 法規: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第8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得設政風室;其機關人員未滿五十人者,得置政風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